建筑学专业培养计划

2017-05-17  查看数量:

建筑学专业培养计划

1简介

(1) 本科专业培养方案是学校总体办学思路的体现,是实现人才培养目标和培养特色的纲领性文件,是组织教学、安排教学任务的主要依据,也是学生毕业资格审核和获得学位的重要依据。

(2) 所有课程划分为七个课程类别:“公共基础课”、“学科基础课”、“专业基础课”、“专业课”、“专业选修课”、“公共选修课”、“实践教学”等。另外还有课外科技学分。

(3) 学校规定五年制本科教学,理论教学总学时控制在2800学时以内,每学期的课程教学周不超过18周,集中考试周2周。

(4) 建筑学专业本科培养方案,按五年制的要求进行课程设置和学分分配。前两年主要安排“公共基础课”、“学科基础课”和“公共选修课”,随后两年安排“专业基础课”、“专业课”和“专业选修课”,最后一年主要安排“建筑师业务实习”、“毕业实习”和“毕业设计(论文)”等环节。

2培养方案

依据

2013版专业培养方案于2012年底制订完成,其依据是:

·教育部本科培养目标的总体要求

·全国高等学校建筑学科专业指导委员会提出的指导性教学计划纲要

·全国高等学校建筑学专业本科教育评估标准(总第4版)

·天津城建大学关于制定本科专业培养方案(2013版)的原则意见

教学大纲依据高等学校建筑学本科指导性专业规范(2013年版)、全国高等学校建筑

学专业本科(五年制)教育评估标准(总第5版)适时修订。

指导思想

遵循“宽口径、厚基础、重能力、求创新”的本科教育原则。注重学生能力的培养和素质的提高,使学生达到“知识、能力、素质”的协调发展。同时,结合我校教育教学的实际情况,体现我校的办学思想、目标定位和专业特色。

基本要求

2013版建筑学专业培养方案,按五年制的要求进行课程设置和学分分配。理论教学总学时共计2784学时,实践教学共计59周,毕业生需要达到的最低学分(含课外科技学分)为237学分。

(1) 培养目标

本专业以社会需求为导向、以实际工程为背景、以工程技术为主线,培养适应社会发展需要,掌握建筑设计、城市设计的专业知识和理论,具备较强的建筑设计能力,初步具有项目策划和建筑管理的能力,能在设计单位、政府部门、企业等从事技术和管理工作,基础扎实、知识面宽、实践能力强、综合素质高、创新能力强的高水平应用型建筑设计人才。

(2) 专业培养的基本要求

本专业毕业生应获得的知识和能力:

① 理解建筑师的职业道德和社会责任感,具有以人为本、环境保护和可持续发展的意识。

② 具有较好的人文、艺术和社会科学基础,具备较强的文字表达能力和科技写作能力;

③ 掌握有关建筑设计、城市设计、建筑技术、建筑历史、建筑结构、建筑经济、建筑师业务等方面的理论和基础知识,了解前沿领域的发展趋势,具有创新意识和较强的建筑方案设计能力;

④ 具有实地观察和调研、归纳和分析、解决实际问题的实践工程能力。

⑤ 具有审美和鉴赏能力,具有图纸表现、模型制作、计算机辅助设计等建筑设计方案表达能力。

(3) 主干学科

建筑学

(4) 核心课程

建筑设计、规划设计、建筑设计原理、中国建筑史、外国建筑史、建筑物理、建筑构造、建筑设计规范等

(5) 主要实践性教学环节

设计基础认识实习、专业美术综合实习、建筑设计调研、建筑测绘、建筑技术实习、专题实训、建筑师业务实习、毕业实习、毕业设计等。

(6) 主要专业实验

建筑物理A实验环节,包括建筑热工实验、建筑日照实验、室内采光照明实验、建筑声学实验等。

(10)修业年限

五年

(11)授予学位

建筑学学士